我市4160万元专项消费券发放

发布日期:2024-04-12 09:18:21 |信息来源:忻州日报 |阅读次数: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持续巩固扩大消费回暖态势,进一步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促进家居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我市将组织开展2024年“晋情消费 全忻乐购”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向社会发放4160万元专项消费券。

据悉,此次活动以“晋情消费 全忻乐购”为主题,时间从4月10日持续到10月31日,以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消费为补贴重点,地理位置定位在忻州的个人消费者(含忻州市常住人口及在忻州工作、学习、旅行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可用券商户。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符合条件商品,可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含企业以旧换新补贴)后成交价格(不含安装、运输、延保等其他相关费用)的10%享受一次立减机会,立减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怎么发?此次活动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云闪付APP”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

从哪领?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结算前打开“云闪付APP”,从首页进入“本地精彩—忻州消费券—忻州家居惠民消费券活动页面”,选择“消费者入口”进行报名。消费者须实名参加活动,报名使用姓名同购买商品发票抬头一致。

如何用?报名成功后,消费者现场联系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收银员或导购人员),告知报名的手机号码获取消费券。领券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看。领券成功后,消费者在交易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则可享受补贴。

注意啥?1、同一消费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仅限在获取门店使用,获取当日有效,需在当日10:00-22:00使用,过期失效作废。2、“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设备号、支付卡号、身份证号码等任一条件相同则视为同一消费者。3、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补贴,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补贴金额后退回至其原付款卡。已获的票券不再返回持卡人卡包,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4、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该消费券后续不予补发。5、为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发放平台根据消费者手机GPS信息、交易及领用券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消费者手机自身GPS位置定位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活动方及发放平台不进行赔付。如用户有申诉需求,可拨打95516按要求提供材料,发放平台验证核实无误后进行解封。6、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补贴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云闪付APP账号等,活动方、中国银联和参与企业有权不予优惠或追回已享受的补贴。7、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若消费者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8、更多活动内容可通过拨打中国银联客服热线95516、查看云闪付APP内“忻州消费券”及“银联山西”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或现场咨询参与活动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

目前,活动专项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全市已有近50家企业(部分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参加。(记者李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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