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需谨慎 谨防网络诈骗

发布日期:2024-04-12 09:23:47 |信息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本以为是双向奔赴的爱情,谁料到却是骗财的“温柔陷阱”。南通通州一小伙陷入网恋,对素未谋面的“女友”有求必应,先后打款近10万元。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2022年6月,小张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了“杨妍”,并加为好友。聊天时,双方十分投机,颇有默契,在相谈甚欢中“杨妍”更是主动发送照片给小张。日益相处下来,小张对“杨妍”的情感“渐入佳境”,便在网上发起追求攻势,二人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面对这份来之太快的“爱情”,小张暗喜,浑然不知已经陷入对方精心编制的“牢笼”。“过生日需要礼物”、“投资店铺经营”……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杨妍”假装同意与小张线下见面,骗取小张的信任,多次编造上述理由共计骗取小张95500元。畅想二人美好生活的小张在有求必应后生活逐渐拮据,鼓起勇气向“杨妍”要钱,却直接被拉黑,电话也打不通。

  但尚未发现自己被骗的小张在2022年12月的一天收到“杨妍”的添加好友申请后,仍毫不犹豫地点了同意。当“杨妍”再次表达爱意,并承诺回家找父亲要钱还款,故技重施的以“没钱买机票”为由骗取2000元时,憧憬着“爱情回来了”的小张再度转账。而后提及还款时,小张被“杨妍”彻底拉黑。

  两次“拉黑”的双重打击下,小张顿悟,选择了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成功抓获化名“杨妍”的被告人阳某。

  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结合被告人阳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法官提醒,通过交友网站等平台倾注感情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警惕各种以婚恋为噱头的诈骗行为。尤其当对方以各种理由索取钱物时,更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