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内连破2起命案积案!忻州市公安局发布严打通告……

发布日期:2020-06-01 08:55:40 |信息来源:忻州城市在线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忻州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盯住未破命案积案不放松,突出专案、专班运作,充分发挥大数据抄底的实战作用,综合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助力侦查,持续攻坚,5月26日至28日,三日内连破两起外省命案积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两起积案时间跨度分别长达19年、29年!

这些命案积案的成功侦破,让逝者安息、告慰生者,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支持,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公平正义。

 

01  市局、代县公安局成功破获陕西韩城19年前命案积案

2020年5月份,陕西省韩城市警方发现,2001年6月12日晚新城区某美发店邓某琴、郭某琴被杀案的关键线索指向我市代县籍刑满释放人员王某生,陕西警方立即将此情况通报我市公安机关。5月26日,在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研判专班和技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代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生(男,50岁,代县城关镇人,系前科人员),协助陕西警方破获了这起19年前的命案积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生于1999年10月13日晚到李某家吸食毒品,后二人发生争执厮打,王某生持刀朝李某左背部连捅两刀将李刺死后潜逃(该案中,王某生已于2002年9月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刑满释放)。2001年6月份,王某生潜逃流窜至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期间认识一名外地男子,二人因缺钱产生了抢劫卖淫女的念头。经过事先踩点,6月12日晚,王某生二人在新城区乔南路某美发店留宿。凌晨1时许,二人分别与邓某琴、郭某琴发生关系后,王某生将郭某琴扼颈致死,另一男子用同样方式将邓某琴杀害,二人共抢得现金2000余元,拉杆箱一个,作案后逃离韩城市。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移交陕西警方。

 

02 市局、忻府分局联合成功破获河北邢台29年前命案积案

5月27日,忻州市公安局向忻府分局推送一条重要线索:河北警方上网追逃的在逃人员郝某平有可能藏匿在忻府区辖区。随后,忻府分局立即派出民警进行核查,在市局技侦支队的支持协助下,分局民警经过24小时循线追踪、布控蹲守,成功锁定了郝某平活动范围。5月28日上午,在忻府区新建路附近一巷子内将在逃人员郝某平(男,48岁,河北省邢台沙河市人)成功抓获。

 

经查,1991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郝某平与工友张某其在沙河市某搬运站工人宿舍内发生争执,郝某平用随身携带的杀羊刀将工友张某其砍杀。案发后,郝某平隐姓埋名,靠打零工藏匿29年。

 

经审讯,郝某平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平移交河北警方。

关于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民生领域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肉制品、乳制品犯罪,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犯罪,制售假劣烟酒、食品犯罪以及假劣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犯罪,特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肉类屠宰及销售市场、制售假烟假酒犯罪,坚决打击取缔“黑市场”“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二、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犯罪,制售假劣药品、美容针剂、化妆品犯罪以及骗取医保犯罪;特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形成地下血液市场和团伙骗取医保犯罪。

        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重点打击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的机电建材、家电汽配、妇幼用品、服饰箱包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劣商品犯罪;特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控制市场和强迫交易机电建材、家电汽配等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

        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等污染环境犯罪以及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精准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非标油;特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暴力垄断当地捕捞业、砂资源、林业资源,强迫交易输入市场非标油等犯罪。

        五、凡是实施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以及涉黑涉恶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问题,提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视情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10    0350—3050076

                 马警官  17335008587

                 刘警官  13313501345

忻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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