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民工讨薪难别怕,法院帮助你维权!

发布日期:2020-05-28 09:46:58 |信息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是促进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的一支特殊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农民工的各类民事纠纷不断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生产积极性。近日,静乐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帮助农民工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工钱。

 

2018年4月,原告农民工姚某受雇于被告肖某,在五寨县某镇工地上务工。当时口头约定工程完工后的年底,双方进行工钱结算。后经姚某与肖某结算,肖某欠付姚某工资款43845元,并于2019年1月27日,肖某给姚某书写欠条两支。同年3月17日,肖某支付原告工资款29000元 ,尚欠14845元未能及时支付姚某。此后,姚某和肖某多次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将肖某告上法庭。

 静乐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肖某自愿当场结清欠原告姚某的工资款14845元。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些钱是我的血汗钱,真是谢谢法官了,多亏有你们,我心里面终于踏实了。”这一刻,姚某的语气明显轻松了许多,言语中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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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本案诉讼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是对于主张权利的农民工而言,这也许就是孩子上学急需的学费,是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在此,法官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为目标,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深入地学习《条例》,如此才能将《条例》的保护作用有效发挥起来。另外,讨薪切记要理性合法,断不能采取暴力、胁迫方式讨薪,一方面要注意好取足留存证据,另一方面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最后,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将依法维护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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