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各级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所产生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上网公示的制度。
为做好我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发改委制定了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制度。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山西省“双公示”目录的梳理,是在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整理的基础上,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独立出来整理形成的。
此附件为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整理的截止2016年7月的各单位“双公示”信息目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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